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和直接在境外各個國家申請商標注冊的差別
2021-01-14 16:49:50
從權利所屬這個層面上講,二者并沒有實質性差別,二者的差別主要體現(xiàn)在以下程序:
(1)馬德里商標可以一份申請書申請多個國家多個類別的商標,而普通的涉外商標要一個國家一個國家逐一申請;
(2)馬德里商標可以直接通過商標局提交申請,而普通的涉外商標一般要委托當?shù)厥聞账蚵伤峤唬糠謬倚枰C手續(xù);
(3)一般直接在各國注冊的商標都會有商標證書,而通過馬德里協(xié)定或議定程序申請國際商標時指定的各國則不會發(fā)放商標證書,需要時可到當?shù)厣虡酥鞴懿块T開具商標注冊證明;
(4)直接在各國注冊的商標不要求該商標在中國已經(jīng)申請或注冊,通過馬德里協(xié)定或議定的需要在中國已申請;
(5)直接在各國注冊的商標相互獨立,通過馬德里注冊的商標如果五年內原屬國的商標被宣告無效或撤銷,則馬德里國際注冊也將被撤銷;
(6)各國商標審查時間有長有短,馬德里商標審查期為12個月或18個月,超過期限未駁回則視為核準注冊;
(7)相對于直接在各國申請商標,指定的國家越多,馬德里商標越便宜。
(8)馬德里商標申請費用低,操作方便,提交至中國商標局即可,但出結果時間周期長(18個月左右),后期如果有駁回或其他問題還是要委托當?shù)芈蓭熯M行答辯;
(9)單一申請費用較高,大約是馬德里商標申請的兩到三倍,但取得結果的時間很短,快的一個月,慢的一年左右,與此同時如果被駁回,負責案件的當?shù)芈蓭煏槍Π缸咏o出最專業(yè)的建議,同時當?shù)芈蓭熞矔m時提醒各個流程節(jié)點期限。
初創(chuàng)企業(yè)如果經(jīng)費預算有限可以采用馬德里商標申請方式,可控性較好,且更加直觀。